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5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5]10号)的文件精神,现将区域招生办法公布如下,请适龄儿童家长按规定办理报名手续。
一、招生对象:2008年9月1日——2009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残疾儿童可适当推迟一年入学。
二、报名办法 :(一)信息登记
2015年全市建立“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试行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登记办法。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4月11日——4月30日期间,在就读幼儿园完成孩子入学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前往区指定登记点(长岭路50号)为孩子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信息登记时家长需对网上提供的常住人口信息和灵活就业信息进行比对与确认,如果网上提供的信息与家长的实际情况不相符合,家长应先前往有关部门补办或更正信息,再到区指定的地点(长岭路50号)进行入学信息登记。
(二)公办小学入学报名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报名时间:5月23日、5月24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报名地点:按短信通知到指定报名点报名
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房产证、《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2.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报名时间:5月15日——5月22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报名地点:按短信通知到指定报名点报名
适龄儿童须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从首次发证日起截止到2015年7月30日)满3年,且连续2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从首次登记日起截止到2015年7月30日)。2015年,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7月30日。2016年,所有新生办理入学手续统一到6月30日截止。
3.残疾儿童
凡智力中重度残疾、听力残疾和视力残疾等适龄儿童于5月23日-5月30日到杨浦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扬帆学校:延吉五村48号 电话:55223752)报名后,统一安排进入相应的特殊学校就读;轻度智力残疾儿童应在对口小学随班就读。
三、安排原则
1. 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少年参照居住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少年参照本市户籍人户一致入学。
2. 学生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可根据适龄儿童全家户口入户情况、入户年限、产证信息等人户信息制定招生实施细则,提前公示后实施。超出学额部分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户口与户主为非直系亲属的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入学办法就读。
3. 符合就读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