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及招生入学范围和计划数

发布时间:2015-03-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及《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贯彻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5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510号)文件精神,为促进依法办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现就本区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入学工作的依据和原则

  (一)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根据十二五期间我区教育布局调整和常住人口分布的变化,整体规划本区教育事业发展。加强对本区生源摸底调研工作,根据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政策和招生计划,确定各校对口招生入学范围,保障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都有相应的学位。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闵行教育信息网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政策与相关信息,加强与学校、家庭和社会之间的相互沟通交流,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与解释工作,塑造良好的教育形象。

  (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学生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不得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不得将创建特色学校与招生入学工作挂钩。不得将招生入学工作与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学科竞赛、等级考试证书挂钩,不得以竞赛、等级考证书作为选拔和录取学生的依据。拒收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等材料。

  二、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规定

  (一)公办学校招生入学的规定

  1、关于事业规划的编制。我局根据辖区内生源的实际情况,确定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同时根据各小学提供的新生预测数,结合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提供的本区域入学适龄儿童数据,以及公办小学毕业生数,编制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计划,镇管学校招生计划在征得镇教委的同意后确定。户籍变动和居住地变动截止日期为2015430日。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

  2、关于学校班额和入学年龄的规定。小学班额为40人,初中班额为45人,如有困难,班额可适当放宽。有条件的学校,小学班额可以安排30人左右,初中班额可安排35人左右。

  2015年小学新生为200891——20098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残疾儿童凭三级医院证明由家长申请可适当推迟一年入学。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听力残疾或视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

  3、关于就近入学的规定。公办学校应按照教育局确定的对口招生入学范围和招生计划,以户籍地为主,按招生范围划分和区域统筹相结合的办法,免试就近入学,安排适龄儿童和少年入学。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府发〔201174号)精神,本区继续实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按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登记入学信息后可凭户口簿原件、《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预防接种卡等到人户分离入学指定学校办理信息现场确认手续。

  我局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本市户籍按居住地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我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我区人户分离回居住地就读办法。本市户籍居住在我区配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凭相关证明可安排在居住地对口入学。

  4、关于入学信息登记的规定。2015年起,我区试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试行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义务教育阶段民办中小学招生网上信息登记和报名。411—430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应明确作出在户籍地就读或在居住地就读的选择结果。

  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前往我区指定地点为孩子进行入学信息登记,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信息登记时,家长需对提供的相关人口信息和灵活就业信息进行比对确认,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先到有关部门补办或更正信息,再到指定地点进行入学信息登记。

  5、关于核实入学登记信息、现场验证的规定

  按市教委规定,523—524日为全市公办小学报名日,闵行区公办小学和政府委托的民办小学同一时间接受现场验证工作,各报名点对已经填写入学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在我区居住地登记人户分离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或配住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以及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适龄儿童本人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等证件。

  各报名点要对登记就读一年级新生的随迁子女学生及父母的有关证件进行核对,要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和信息系统分别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证件有效期限和父母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核对。

  6、关于跨区县就读的规定。跨区县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小学毕业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回户籍所在区县就读初中,也可在原就读学校所在区县就读初中。在户籍所在地就读小学、因居住地变更需在居住地就读初中的,可凭《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登记申请回执》等相关证件申请到居住地就读初中。办理回户籍所在地和到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2015430日。我局将根据本区制定的初中招生入学规定和实施办法,统筹安排回户籍地就读和到居住地就读的学生入学。各类初中学校不得招收无学籍材料的学生。

  (二)民办学校招生入学的规定

  1、关于招生计划与范围的规定。我局将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与管理,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民办学校应在学校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招生,有寄宿条件的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报市教委备案后,方可跨区县招生。

  2、关于招生方案与信息的规定。民办学校的自主招生方案、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必须报我局备案,由区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向社会公布,学校可在规定时间在校园网上公示,学校应按照公布的招生方案实施招生工作。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收费标准等,在简章中要承诺学校招生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社会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不提前开展报名和登记工作等。

  3、关于招生程序与方法的规定。我区所有民办初中、小学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报名就读民办学校的学生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小学可在425—427日接受报名;中学428—30日接受报名。每个适龄儿童限填报2所民办小学3所民办初中,获取网上报名表作为参加面谈和录取的依据。所有报名民办学校的学生(含外区学生报名本区民办学校),均须经过网上报名程序。各民办学校不得录取未实施网上报名的学生。民办学校若招录网上报名名单之外学生的,区教育考试中心将不予投档、不予报学籍。

  若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采取电脑派位等多种方式控制面谈规模,学校面谈应结合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色,通过活动考察、面谈交流等双向选择的环节,从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团队合作、实践能力、身心素质、兴趣爱好、家庭教育等方面,有所侧重地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生。严禁学校利用面谈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考试和测试。民办学校的面谈过程向市和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参加民办学校面谈的学生凭网上报名表,并携带符合当年招生条件规定的报名材料原件;参加初中面谈的学生还须携带《上海市中小学成长记录手册》。民办小学面谈时间为201559;民办初中面谈时间为201559-10日。

  4、关于录取工作的时间。民办学校要在规定日期内做好录取工作。接到录取通知的学生家长应及时完成确认工作。民办学校要在2015522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学校将新生录取名单网上上报学籍管理部门。

  (三)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子女的招生入学工作

  1、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013年第2号)《关于对医院外来护工等四类来沪从业人员实行开展灵活就业登记的通知》(沪人社就发〔201313号)精神,切实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工作,规范对招收随迁子女的民办小学招生工作管理,加强对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审核。

  2015年,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5730日)且连续2年(从首次登记日起截止到20157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2015年,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730日,2016年起,所有新生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统一为630日。

  公办学校挖掘潜力,接纳符合条件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部分地区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则统筹安排进入政府委托的民办小学就读。小学新生入学信息登记方法见第二项第(一)款中第4关于入学信息登记的规定

  2、小学毕业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子女,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区教育考试中心和所在街镇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至本区公办初中就读。初中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等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并在入学前签订《闵行区非上海户籍初中学生就读告知书》。

  (四)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年注册制度

  根据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要求,我区将建立学生学年注册制度。随迁子女在入学信息审核时要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和信息系统分别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证件有效期限和父母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核对。对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暂不予以学籍注册,学校应告知家长不能注册学籍所产生的后果,家长须向学校承诺及时前往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件,确保所持证件是有效的。

  (五)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招生工作

(略)

  三、招生入学信息的对外公示

  1、我局根据市教委文件要求,通过本单位网站和其他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示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政策和信息,包括学校对口招生的范围、招生计划、学校的办学规模与设施、教师情况等,以及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信访接待部门地址。

  2、学校要通过本单位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招生的相关信息,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告知招生工作要求,增强服务意识,耐心接待家长咨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各类学校应在2015815日前向已经报名录取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发出该学生的入学通知书。825日前通过网络将招生录取结果报市教委,并将学生信息对接学籍管理系统。

四、招生入学工作的监察与督导

 1、我局成立由纪委书记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政风行风监督员等共同参与的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协助解决本地区中小学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区教育督导室要对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进行专项督导,重点督导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按居住地入学、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子女入学、体育及艺术特长生招生、民办学校规范招生等工作,并将督导结果纳入学校综合督导评估中。

  3、各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依法规范各自的招生行为,严格按照我局文件要求实施招生入学工作。严格按照我局下达给各校的事业计划数招生,不得随意增扩班额、学额。若因特殊情况确需对招生计划进行调整,须事先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五、对学校招生违规行为的处理

  1、公办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凡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或拒绝接受本学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2、凡以考试或测试方式选拔录取学生、擅自提前招生、招收无小学学籍材料学生、利用招生入学违规收费、擅自在学校招生计划外招收学生或存在其他违规招生行为的,对其中的公办学校根据《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对校长等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降级、降职直至撤职处分;对其中的民办学校责令及时纠正,拒不改正的核减该校第二年30%招生计划数,将取消当年给予学校的政府专项扶持资金,并在民办学校办学等级评估中给予相应的处理。

  在招生过程中,因学校违反规定或处置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经核实后纳入校长年度考核和学校办学水平考核。

  附件:12015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22015年闵行区实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回居住地入学工作方案

  32015年闵行区一年级入学招生工作日程表

附件1

2015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5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510号)和《2015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本区目前义务

教育的实际情况,制定2015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一、入学规定与办法

(一)公办(小学、初中)学校

公办学校应按照教育局确定的“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和相关招生政策进行招生。各学校必须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好适龄儿童(小学招生入学年龄为200891-2009年8月31出生)和少年入学。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听力残疾或视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到相应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

(二)民办(小学、初中)学校

民办学校必须执行市、区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政策和规定,按照“免试入学”的原则,依据教育局审核通过的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和招生方案实施招生工作。应承诺学校招生时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社会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不提前开展报名和登记工作等。严禁学校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考试和测试。

(三)公办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户籍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户主为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 当学生报名人数不超过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学额时,实行区域范围内校际间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2.具有本市户籍因“市政动迁”户籍暂时没有迁入本区居住地的学生,凭动迁证明在安排完成第一项第(三)款中第1条规定情况入学后,参照上述操作。

3.本市户籍配住廉租房的学生,可凭户口簿和配住廉租房相关居住证明等在安排完成第一项第(三)款中第2条规定情况入学后,参照上述操作。

4.非本区户籍但持房产证(产权人是父母或本人)的学生(如是非沪籍学生,需要提供符合当年随迁子女招生相关规定的材料),在安排完成第一项第(三)款中第3条规定情况入学后,参照上述操作。

说明:一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回居住地入学工作方案就读。

二户籍变动和房产变动截止日期为2015430日。

(四)九年一贯制小学毕业生“就近入学”的规定

1.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升入原学校就读六年级;若要求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的学生,必须填写《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则按照第一项第(三)款有关“公办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执行。

2.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小学毕业生经与学校商定后可在原学校继续就读初中;也可回户籍(居住)地就读初中。若要求选择回户籍(居住)地进入公办初中就读,则按照第一项第(三)款有关“公办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执行。

(五)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相关规定

1.入学条件

2015年,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5730日),且连续2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57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2015年,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730日,2016年起,所有新生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统一为630日。

2.申请入学时需携带的证件

1)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有效在沪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具体要求按随迁子女入学条件)。

2)父母、学生本人的原籍户口簿

3)学生的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4)学生的出生证

5)学生的预防接种证

按上述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带好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上海市居住证》上登记居住地址所设立的登记点进行报名,行政部门将根据该地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对于教育资源紧缺的,可统筹安排进入政府委托的民办小学就读。

(六)外籍学生“对口就近入学”的规定

1.申请入学需携带的证件

1)具有出入境证明

2)在闵行工作且有一年及以上居留许可证明

3)提供本区房产证明或租房合同(产权人是父母或本人)

4)学生的身份证明

5)学生的出生证等

2.入学方法

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以房产证的地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具有招收外籍学生资质的学校。

二、招生安排与流程

2015年本市启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 试行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登记、义务教育阶段民办中小学网上报名。同时,为全市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以及区县招生工作提供便利的服务。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可通过入学报名系统,及时了解市、区县教育部门公布的招生政策和实施办法,查询子女入学相关信息,获取公办小学入学通知、民办中小学面谈以及录取通知等。

(一)小学招生

1.公办小学招生安排

11月,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家长的知晓度。

22月,教育局向社会公布《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348日,教育局向社会公布和上网公示市教委《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的向社会公开的有关信息、以及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政策。

4411-30日,小学适龄儿童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2015年本市试行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登记办法。年满6周岁(200891—2009年8月31出生)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均须先进行入学信息登记,再按招生范围办理入学报名手续,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其进入小学就读。每位适龄儿童只需在一个区县登记入学信息,不必重复登记。

信息登记时家长需对所提供的孩子和家庭的基础信息进行认真的比对与确认,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如果提供的信息不全或有变动,请家长及时前往公安、人保部门补办或更正信息,再到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入学信息登记,经确认后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登记表上带有唯一登记号的条形码,作为公办小学报名入学,民办小学报名、面谈、录取的凭证。一旦确认,所登记的入学信息不得修改。

入学信息登记有两种方式:一是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幼儿园为孩子进行入学信息登记,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可选择并确定在户籍地就读还是在居住地就读的意愿,一旦确定不可更改。

二是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前往各区县指定地点为孩子进行入学信息登记,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本区户籍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可至闵行区教育局(七莘路400号)登记入学信息;外省市户籍随迁子女家长可至16所政府委托的民办小学登记入学信息(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地址见附表)。

在我区民办三级幼儿园及看护点适龄儿童家长,可至16所政府委托的民办小学登记入学信息。

全市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时间为2015411—4月30完成入学信息登记后,五月家长将收到现场确认的相关信息。

5523-24日,公办小学报名日。对于已通过网上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带好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及户口簿、房产证、出生证、预防接种卡。本市户籍需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并提供与登记申请回执一致的房屋产权证及相关居住证明等;非本市户籍还需带随迁子女入学规定的相关材料等,到拟分配的对口小学进行报名确认。

全市公办小学报名日为2015523—5月24

关于上海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要求在居住地入学的报名工作参照《2015年闵行区实施本市户籍学生在居住地享受义务教育试点工作方案》执行。

6630, 公办小学受理就近入学学生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7815日前,各小学完成向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工作。

2.民办小学招生安排

各民办小学根据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文件要求,结合学校招生情况提出招生方案,于320日前交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实施。

48,由教育局向社会集中公示各民办小学招生方案和招生计划。

1)报名工作

2015年本市民办小学校招生在统一报名时间、统一面谈时间、统一录取时间的基础上,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办法,2015425—27日接受民办小学网上报名。对于有意愿选择民办小学就读的学生,家长可登陆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shrxbm.cn),点击民办小学报名进行网上报名,每个适龄儿童可填报2所民办小学。

民办小学报名时,家长需输入孩子证件号码和入学信息登记时所获取的初始密码登录,当输入信息正确时,自动跳转到入学信息登记时所确定的区县,进入民办小学志愿填报流程。每个适龄儿童可填报本区县或者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小学2个志愿。

2)招生录取

59,民办小学统一进行面谈。民办小学按照公示的招生简章上的要求和有关市、区招生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面谈,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民办学校面谈的学生凭网上报名表,携带户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等证件。

3)上报录取名单

民办学校要在2015522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向家长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家长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录取学校,完成确认工作。学校将新生录取名单通过网络上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经区县教育部门核定后,由学校向家长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初中招生

(略)

(三)关于公办学校区域范围内校际间统筹安排的方法

由于个别地区学生人数相对集中,辖区内学生人数远远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数,为确保全体学生入学和保持招生地段范围的相对稳定,拟根据当年招生工作摸底情况,对公办学校进行区域范围内校际间统筹安排招生工作。方法如下:

1)按照本细则第一项第(三)款中的招生规定,优先安排第一项第(三)款第1条时,如在完成本条并尚有招生计划时,安排第2条,第3条,第4条;

2)如在安排第(三)款第1条时,招生计划小于本条件中学生人数时,将采用电脑派位形式安排实际余额人数,招生计划用完后,对暂未派到学位的学生将采用统筹安排原则,安排至扩大的区域范围内的另一所学校;

3)如在安排第一项第(三)款第2条,第3条,第4条时,招生计划小于该条中学生人数时,安排方法同上所述。

说明:

1)在安排第(三)款第1条时,招生计划小于本条件中学生人数时,优先满足户籍迁入时间在入学当年41日前满三年的对象。户籍迁入未满三年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此办法适用于2013415日后户籍变更的对象。

2非本区户籍但持房产证(产权人是父母或本人)的学生,产权房五年内无适龄儿童入学的,在安排完成第一项第(三)款中第4条规定情况入学后,若学生报名人数不超过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学额时,实行区域范围内校际间统筹安排就读学校。五年内已有适龄儿童入学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此办法适用于2012521日起办出产证的对象。

32015年需统筹操作的区域学校分组情况:

①小学部分:

实验小学(春城校区)、实验小学(畹町校区)为一组

明强小学各校区、明强二小、黎明小学、七宝实验小学、航华二小为一组。

平南小学、古美学校(小学部)为一组

②初中部分:(略)

三、招生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各学校必须规范各自招生行为,严格按照教育局下达给各学校的事业计划数招生,不得随意增扩班额、学额。若因特殊情况确需对招生计划与学额进行调整,须事先向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须确保适龄儿童全部“免试就近入学”,对未报到的新生(除回原籍外),小学与对口初中学校应共同承担动员的责任。

(三)各学校要增强依法治招观念,提高规范招生行为能力。对于公办学校无正当理由拒收新生入学、民办学校举行入学考试和测试方式选拔录取学生、招收无档案材料学生、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学校,教育局将根据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四)健全验证制度。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时,要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和信息系统分别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证件有效期限和父母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核对。

(五)根据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要求,自2015学年起,本市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2015学年,先在小学一年级新生中试行,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向新生家长发放学生学年注册告知书,明确注册时对相关证件审验的要求,随迁子女及其家长要关注持有证件的有效期,及时到相关部门续签或补证。家长须向学校承诺及时前往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件,确保所持证件是有效的。

(六)初中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等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并在入学前签订《闵行区非上海户籍初中学生就读告知书》

(七)各学校通过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布招生的相关信息。

(八)关于闵行区教育“信息公开”专栏名称为“闵行区招生考试信息公开专栏”,网址http://www.mhedu.sh.cn/mhzskssy.htm

附表:

外省市户籍未入园适龄儿童登记地点

学校名称(全称)

学校校址

联系电话

上海闵行区华博利星行小学

纪前路1号(纪王校区)

北沈路265号(华漕校区)

62960200-8009

52139732-8028

上海闵行区华虹小学

上海市闵行区黄桦路110

64028608

上海闵行区民办振兴小学

闵行区华宝路123

34672656-8009

上海闵行区民办弘梅小学

闵行区梅陇镇曹行支路27

24285173-8638

上海闵行区民办弘梅第二小学

闵行区古美西路86

64123674-8618

上海闵行区民办育苗小学

闵行区银都路518-9

64978996

上海闵行区民办咏梅小学

闵行区梅陇镇虹梅南路2098

54406818

上海闵行区民办华星小学

闵行区颛建路550

64422510-8003

上海闵行区民办银星学校

沪闵路2352

64904737-802

上海闵行区民办塘湾小学

上海闵行区北吴路430

54873992-216

上海闵行区民办马桥小学

上海市闵行区碧溪路288

33881712

上海闵行区民办双江小学

闵行区瑞丽路18

64309686-8201

上海闵行区浦江文馨学校

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召楼路51

64110828

上海闵行区浦江文汇学校

闵行区浦江镇三鲁路4685

54540586-806

上海闵行区民办文博小学

闵行区浦江镇勤劳村勤劳路19

33884080

上海闵行区民办文河小学

闵行区浦江镇芦胜村四组

64294454

闵行区教育考试中心

2015211

附件2

2015年闵行区实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

回居住地入学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上海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人口办制定的〈关于开展本市户籍人员居住地服务和管理试点方案〉的通知》(沪府办〔201073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户籍人员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府办〔201174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5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510号)等文件精神,就闵行区落实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回居住地享受义务教育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实施地区:闵行区各镇、街道和莘庄工业区。

二、实施内容: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回居住地办理义务教育入学手续,统筹安排入学。

三、实施细则:

(一)小学:

200891-2009831日前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本区教育局根据“户籍地(户主为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先安排该类对象就近入学,当学生报名人数不超过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学额时,实行区域范围内校际间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对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下列三类对象,原则上安排对口入学。

1、本市户籍因市政动迁、由动迁办安置在本区的,凭本市户籍、市政动迁安置协议等,在安排“户籍地(户主为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与居住地一致”适龄儿童入学后,参照上述操作。

2、本市户籍配住廉租房家庭的适龄儿童(凭户口簿、《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截止时间:430日)、配住廉租房居住协议等),在安排完成“人户分离”第一类规定情况入学后,参照上述操作。

3、本市外区户籍但持房产证(产权人是父母或学生本人)的学生,在解决第三类规定情况入学后,参照上述操作。

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人员的同住子女,参照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入学政策。若居住证地址与本区房产证(产权人为学生父母或学生本人)一致,(凭积分达标的上海市居住证、户口簿、房产证、适龄儿童办理《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在解决第三类规定情况入学后,参照上述操作。

上述情况之外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请持户口簿原件、《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截止时间:430日)、预防接种卡等(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或本市集体户口在本区租房居住的,请持积分达到标准的上海市居住证或本市集体户口证明、租房协议、预防接种卡、户口簿原件),根据居住地所在区域统筹安排到下表对应学校进行现场验证工作。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入学指定学校现场验证地点:见下表

 

报名点

 

报名点

江川地区

丽江小学

七宝地区

航华二小

吴泾地区

吴泾小学

虹桥地区

龙柏一小

原北桥镇

北桥小学

原颛桥镇

君莲学校

莘庄及莘庄工业区

申莘小学

浦江地区

世博小学

梅陇地区

蔷薇小学分校

马桥地区

马桥实验小学

古美街道

古美学校

新虹、华漕地区

华漕学校

(二)初中:(略)

四、工作保障

1、成立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教育局分管局长任组长,普教二科、考试中心、教育督导室、纪检监察科、信访办等相关科室和部门负责人组成。

2、加强街镇学校对“人户分离”招生入学工作指导与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校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落实招生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附件3

2015年闵行区一年级入学招生工作日程表


  

     

工 作 部 门

1

教育行政部门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家长的知晓度。

教育局

2

1.向社会公布《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2.将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招收寄宿生人数报市教委备案。

教育局

3月中旬

召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会议

教育局、各学校

320

民办学校向行政部门报招生方案

教育局、民办学校

330

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报市教委备案。

教育局

48

各区向社会公布和上网公示市教委《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的向社会公开的有关信息、以及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政策。

教育局、各学校

41130

小学适龄儿童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

各幼儿园、报名登记点

42527

民办小学网上报名

民办小学

430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招生对象统计日

教育局

59

民办小学进行面谈

教育局、民办学校

522

民办小学校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录取结果通过网络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

教育局、民办学校

52324

本市公办小学报名日

公办小学

630

全市公办小学受理就近入学学生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公办小学

730

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教育局、随迁登记点

815

各小学完成向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新生)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工作。

公办小学

825

区上报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新生结果

教育局

915

区报送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总结

教育局

序号

学校名称

学校性质

学校地址

学校对口就近入学的范围

当年招生计划数(班)

1

华漕学校

公办

申长路205132

爱博四村、爱博五村、爱博六村、爱博七村和原华漕地块尚未搬迁的居民(华漕一、二、三居委、农科院居委、华漕村、许浦村、陶家角村部分、王泥浜村部分、金色西郊城)万国家园

5

2

文来实验

公办

申滨路615

因虹桥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需要,动迁安置在爱博家园一村、二村、三村内的原华漕镇各村、居委

4

3

虹桥小学

公办

万源路2323

海申花园、海叶公寓、 海联花苑、伊犁苑、振宏公寓、东行小区、东方明珠小区、虹桥明珠公寓、浩润苑、振宏苑、古北虹苑、恒盛苑、张家宅小区、锦华公寓、怡德苑、古北首席、湘府花园、古北新城、金虹大厦、明申花园、天鸿公寓、旅专小区、名都城、君怡公寓、吴中路730弄、830弄、870弄、940弄、970弄、1001弄、环镇西路6弄、39弄、41弄、环镇南路87弄、88弄、91弄、程家桥路218弄、269弄、红春一公寓、金泉苑、华光公寓、虹田苑、华光花园、虹桥花苑、虹梅别墅(虹梅路2928弄)、虹梅路3215弄、3201弄、3081弄、2988弄、2986弄、2964弄、2899弄、2838弄、28062309弄、虹兴苑、上虹新村、万源新城、锦绣江南、虹华苑、华虹一公寓、奥森花园、虹鹿花苑、奥森公寓、延虹公寓、风度国际、井亭苑、明泉璞院、虹二村、虹四村、虹桥村、虹六村、新桥村、井亭村

5

4

龙柏第一小学

公办

黄桦路110

龙柏一村:含西郊公寓,西郊公寓北片(黄桦路568弄),龙柏公寓(绿苑路21弄),佳信花苑(黄桦路292弄),城市花园(黄桦路85弄),华都公寓(黄桦路422弄),永怡公寓(黄桦路577弄),嘉富丽苑(黄桦路369弄),汇金公寓(红松路333弄);龙柏二村:含龙柏西郊公寓(红松路700弄);龙柏三村:含先锋公寓,中康公寓,和兴公寓,新悦公寓,金铃公寓(黄桦路158弄),龙兴苑(白樟路350弄),四季花园(青杉路150弄);龙柏四村(红松路521弄,兰竹路17弄,青杉路318弄);龙柏五村(青杉路5弄);龙柏六村:含易居公寓(紫藤路266弄),中祥龙柏苑(白樟路99弄),金悦公寓(青杉路115弄),香榭苑(青杉路169弄);龙柏七村:含七村公寓(青杉路455弄),紫藤居(紫藤路99弄);虹井小区(虹井路788弄);井亭头。

4

5

航华一小

公办

航东路77538

沪青平公路180弄、251弄、249弄、391弄、101弄、158弄;346弄;航东路750弄、775弄、52849支弄和69支弄;航东路204弄嘉丰花园、航东路255弄嘉丰新苑、航东路68576支弄(永兴小区);航中路635弄(航华新苑)航华一村一街坊:1号—269号;航华一村二街坊:270号—368号;航华四村、航北路38弄(鸿禧花园)、航北路35弄(华景花苑)、航北路123弄(新明星花园1期)、航北路180弄(新明星花园2期)、航北路228弄(丹桂花园)、航北路229弄(丹桂南苑);七莘路3885弄(茂盛花苑)、虹光村。

4

6

航华二小

公办

航中路355

航华二村、航华三村、航新路、沙申小区

4

7

明强小学(东校区)

公办

七宝新镇路1050

七宝村(除陈家塘3队)、友谊村、三佳花园(新镇路1060弄、富强街3弄)、茂盛花园(新镇路1036弄)、水景书香园(新镇路888弄)、宝仪花园(新镇路876弄)、学院新村(新镇路701弄)、东方花园二期(新镇路603弄)、东方花园三期(荣谊路108弄)、莲浦府邸东区(宝铭路88弄)、皇都花园(顾戴路2000弄)、明泉公寓(漕宝路3158弄)、蒲汇别墅(新镇路1258弄)、蒲汇新村(青年路25弄、77弄、88弄)、京都苑(青年路369弄),白浪新村(青年路267弄)、塘北居委所属小区(北大街、青年路、民主路、横沥新村等,除吴宝路27弄外)、塘南居委所属小区(南大街、南街、南西街、南东塘滩、竹行弄、浴堂街、富强街等)、华夏名苑(宝南路508弄)、宝隆新村(七莘路2938弄)、农学院家属小区(宝南路531弄);秀枫翠谷(漕宝路1911弄)、金泰公寓(漕宝路2999弄);红明村(1234队)、九星村(原东风村夏家旗杆、李家木桥、范家塘、大小赵家巷、沈长浜、胡家塘)、江南御府(宝南路536弄)

19

明强小学(西校区)

公办

七宝华茂路108

中华村、联明村(1391011队)、联盛花苑196-320号、丽友新村(七莘路2055弄)、碧林湾南苑(华友路150弄、260弄)、碧林湾(中谊路666弄、888弄)、阳光神州苑(华林路228弄、229弄)、万泰花园(七莘路2299弄)、绿野香舟一期(中谊路666弄)、绿野香舟二期(七莘路2299弄)、摩登堂(中谊路909弄)、富丽西区(七莘路1999弄);广海花园(七莘路2315弄)、华宝花园(华茂路32弄、18弄)、保利名苑(华茂路100弄);富丽东区(七莘路1666弄)、蓼花汀(七莘路1728弄)、莲蒲府邸西区(七莘路1818弄)、东碧林湾(七莘路1890弄)、东方花园一期(七莘路2288弄)、亿豪名邸(七莘路2358弄)、园艺新村(七莘路2628弄)、碧林湾新苑(中谊路969弄)

8

明强二小

公办

航南路350

沪星村、大都会和风社区、大千美苑、欧香名邸、优诗美地、郎润园、佳宝新村、佳宝四联、华莘花园、泰景苑、明泉花园、万泰公寓、汇宝公寓、海星公寓、欣源公寓、嘉景苑、南国花园、金球花园、万科城市花园、广达新苑、新龙村、号上村、七韵美地苑、中春路8889弄万科城花新园、吴宝路27弄、西郊英园

8

9

黎明小学

公办

七莘路246530支弄

黎明花园(七莘路246530支弄)、万兆家园(七莘路2855弄)、牡丹新村(七莘路2999弄)、牡丹公寓(七莘路2899弄)、豪世盛地(沪松路19518支弄)、水清年华(沪松公路565弄)、金美苑(沪松路481号)、华星别墅(联明路125弄)、奔驰别墅(联明路255弄)、宝南新村(七莘路2455弄)、联明村(24567812生产队)、莱茵风尚(七莘路2929)、莱茵清境(七莘路2885弄)、惠明苑(联明路338号)、联盛花苑(1——195号)、陈家塘别墅(七宝村3队)、枫荷兰莛(宝联路)

4

10

七宝实验

公办

闵行区漕宝路1467464

静安新城(漕宝路14671-12区),静安公寓、静安花苑,九歌花园,九歌茗园,九歌中庭);九歌上郡(宜山路2328);大上海国际花园(漕宝路1555),红明新村(漕宝路1565);宏明雅舍(漕宝路1755),海上新村(漕宝路1800弄),阳光乾城苑(星中路1111弄)

6

11

日新小学

公办

东兰路1200

龙茗路2121弄(金汇豪庭)、龙茗路1699(东兰雅苑)、龙茗路1597弄(世茗雅苑)、漕宝路1508弄(东兰新村)、龙茗路1897弄(和润家园)、东兰路1111弄(欧风花都)、九星苑(东兰路1349)

4

12

平吉小学

公办

平吉路1288

平吉一村:虹莘路2388弄、平吉二村:虹莘路2288弄、东苑半岛:顾戴路1266弄、虹莘路2058弄、新时代花园:顾戴路1100弄、富嘉花园:龙茗路1065弄、蓝色港湾:龙茗路1458弄、九星村

3

13

平南小学

公办

东兰路671

华一村、华二村、平南一、二、三、四村、东兰路751弄(祜欣公寓)、东兰路591弄(和嘉公寓)、东兰路37弄(701研究所家属楼)、虹梅路999弄(梅莲苑)、虹梅路1109弄、虹梅路1111(华梅花苑)、古美路1455弄(华一新城)、古美路1458弄(中友嘉园)、漕宝路1158弄(同济华城)、莲花路1058弄(怡景园)、古龙路66弄(东苑古龙城)、平吉路88弄(蔚蓝城市)、古龙路287弄(新时代景庭)、古龙路300弄(古龙尚居)、

7

14

平阳小学

公办

古美西路628177

平阳一村(虹莘路1876弄)、平阳二村(顾戴路1075弄)、平阳三村(虹莘路1700弄)、平阳四村(古美西路628弄)、平阳绿家园(古美西路631弄)、鸿发家园(古美西路899弄)、东方御花园一期(古美西路753弄)、东方御花园二期(龙茗路513弄)、春江锦庐(古美西路752弄)、春意苑(虹莘路1518/28支弄)、江南星城一期(顾戴路1199弄)、江南星城二期(顾戴路1325弄)、虹莘小区(虹莘路1701弄、虹莘路1551弄)、古美西路316弄、古美西路420弄、半岛豪门一期(虹莘路1935弄)、半岛豪门二期(虹莘路1955弄)、龙祥公寓(平阳路1515弄、仲义苑(虹莘路1638弄)、平阳三街坊(龙茗路701弄、平阳路1375弄)、虹莘家园(虹莘路1601弄)、晶杰苑(古美西路399弄)

5

15

梅陇小学

公办

梅陇镇镇西路255

梅陇一、二村 、上陇新村(上中西路810弄)、嘉禾花苑(罗秀路1955弄、1999弄)、紫藤一、二村 、中梅苑(上中西路735弄、罗秀路1339弄和1459弄)、上中西路767弄、朱梅小区(上中西路925弄)、陇西村 、望族苑(上中西路1285弄)、世纪苑(莲花南路155弄)、陇南村 、罗秀苑(上中西路1011弄)、西班牙名苑(罗秀路1980弄)、陇兴村(闵行)、梦景苑(罗秀路1701弄)、锦鸿公寓(益文路101弄)、张慕村(南张家宅除外)、南方城(沪闵路7580弄)

5

16

罗阳小学

公办

罗阳路225

罗阳一村(罗阳路258弄)、罗阳二村(罗锦路258弄)、罗阳三村(莲花南路431弄)、罗阳四村(莲花南路565弄)、盛源花苑(罗锦路556弄)、罗阳六村(罗阳路568弄)、罗阳七村(罗阳路750弄)、三洲花苑(罗阳路800弄)、上海阳城(罗锦路888弄)、未名苑(莲花南路588弄)莲花新苑(罗阳路339弄)、莲花苑(罗阳路261弄)、绿梅别墅(罗阳路255弄)、罗锦新苑(景福路189弄)、罗锦苑(罗锦路111弄)、莲花河畔景苑(罗阳路599弄)

4

17

蔷薇小学

公办

春申路15815

蔷薇一、二、五村(春申路1580弄)、蔷薇三村(虹梅南路1770弄)、蔷薇四、六村(虹梅南路1728弄)、蔷薇七村(春申路1580弄)、蔷薇八村(虹梅南路1660弄)、源梦苑(春申路188847号)、普乐二村(普乐路42546号)、普乐三村(虹梅南路155594号)、都市宜家(虹梅南路1661弄)、行南村、江南欣苑(普乐路333弄、春申路1766弄)森安苑(普乐路665弄)、虹梅菁典(春申路1717弄)、永联村、五一村、银兆公寓

8

蔷薇小学分校

公办

业祥路

上海晶城、鸿福新村(同乐路151弄)、朱行1村(虹梅南路1208弄)、朱行23村、朱行4村(莘朱路1924弄)、朱行新4村(莘朱路1760弄)、虹梅佳苑(莘朱路1688弄)、朱莘苑(莘朱路2111弄)、朱行镇老街、朱行城中村

18

实验小学(莘松校区)

公办

莘沥路203

莘松五村(莘沥路499弄)、莘松三村(莘沥路363弄)、莘松八村(莘沥路366弄)、锦澳花园(莘沥路332弄)、莘沥路300弄、莘松九村(莘东路373弄)、锦都花苑(莘东路399弄)、银厦花园(莘沥路128弄)、莘沥路188弄、裕兴花园(七莘路181弄)、明物大厦(莘谭路76弄)、莘怡公寓(莘东路498弄)、莘沥路18弄、莘沥路20

30

实验小学(春城校区)

公办

伟业路228

水仙苑(一期畹町路500 、二期春申路2728弄)、玉兰苑、随园(伟业路388弄)、万科假日风景(畹町路99弄、畹町路100弄)、上海春城一居委(莲花南路1288弄、上海春城二居委(莲花南路1108弄)、 绿地春申(莲花南路988弄)、莘南花苑一村、二村、江南名邸(高兴路666弄)、新空间(莘朱路651弄)、茉莉苑(春申路2768弄)、玫瑰九九(洱海路99弄)备注:视该校学生生源情况,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实验小学(畹町校区)

公办

高兴路389

集心村、高兴花园(莘朱路863弄、879弄)、中城绿苑(伟业路620弄、621弄)、常兴家园(莘朱路851弄)、莲花新村(春申路2458弄)、春馨苑(锦梅路1258弄)、行西村

实小(景城校区)

公办

集心路201

春申景城一期(莲花南路1111弄)、春申景城二期(兴梅路1199弄)、春申景城三期(锦梅路1500弄、锦梅路1398弄)

19

莘庄镇小(北校)

公办

莘浜路315

长寿新村(莘东路51弄)、莘南新村(莘中路15弄)、莘浜路(157弄、215弄、217 285弄)、莘浜路(303弄、328 341弄、351弄)、银星大厦(莘浜路10弄)、团结花苑(莘建路375弄、莘浜路428弄、莘松路475弄)、世纪名门(莘松路225弄)、莘建路(含莘建支路,60弄、90弄、228弄)、莘中新村(莘南路98弄)、闵富大厦(莘建路290弄)、世纪名苑(莘东路298弄)、三琳花园(莘松路415弄)、鑫鸿公寓、莘松一村、莘松二村、莘松四村、西街(莘西路)421弄、小西街、梅园村(莘浜路508弄)、公园天下(西园路128弄)、碧春园(中春路4915弄)、春申府邸(沪闵路5366弄)

14

莘庄镇小(南校)

公办

莘西南路399

美丽家园(莘西南路128弄)、沁春园一村(莘西南路380弄、400弄)、沁春园二村(莘西南路155)、沁春园三村(沁春路1366弄)、小富人家(沁春路168弄)、青春村、颜家塘、浦家塘、石家河圈、陆家塘、金家塘、沈家宅、、三春汇秀苑(沁春路355弄)

20

花园学校

公办

莘北路485

绿梅一村、莘北路50弄森都公寓、绿梅二村、绿梅公寓(莘凌路241弄)、绿梅三村(莘北路399弄)、金城绿苑(莘北路398弄)西环公寓、西湖苑(西环路777弄)、莘北村(西环路7771号)、西环一村(西环路169弄)、西环二村(西环路171弄)、西环三村(莘潭路590弄)、西环四村(莘潭路588弄)、西环新村(莘松路625弄)、环绿公寓(莘沥路563弄)、柳明公寓(莘松路577弄)、莘松六村(莘沥路501弄)、莘松七村(莘沥路512弄)

4

21

新梅小学

公办

报春路38848

新梅花苑(报春路388弄、488弄)、新梅公寓(报春路399弄、485弄)、新梅广场(沪闵路6666弄)佳佳花苑(报春路218弄)东苑绿世界一、二、三期(沪闵路6918弄、128弄、6780弄)、莲浦花苑(沪闵路6988弄)、莘光苑(龙茗路149弄)、景和茗苑(龙茗路699)、虹莘路1200

4

22

申莘小学

公办

申北路32511

申莘新村:申北路53弄、申莘一村:申北路135弄、申莘二村:申北路385弄、申莘三村:申北路350弄、正峰苑:申北路168弄、锦峰苑:申北路555弄、新金山花园:银都路3828弄、金竹园:春东路950弄、南郊别墅:中春路3455弄、锦绣人家:春光路699弄、名仕世家花苑:申北路566弄、巴黎风情:申北路588,(紫磊村1-15队)

4

23

田园外小银都校区

公办

都市路4388

都市路:剑桥景苑(3800),腾谷苑(都市路3700号),怡泰苑(金都路2758号),银都路:银都新村(3118),金都小区(3151),君临天下(3399,3535),好世凤凰城(3536);

12

田园外小金都校区

公办

都市路3000

都市路:贵峰苑(都市路3635),兴银花园(3509),好世樱缘(3566),众众德尚世嘉(都市路2899弄);金铭文博水景(都市路2501弄),湖山在望(都市路2566弄),圣得恒业花园(都市路2099弄),天籁园(都市路2088弄);金都路:贵峰苑(3019);贵都路:申良花园(345),圣特丽墅(366),今天花园(209);老沪闵路:盈嘉园(2828);沪光路:雍华府,中沟村;剑桥馨苑(颛兴东路1550号);向阳村、颛桥村、光辉村、东苑米兰城(老沪闵路3105弄)

24

颛桥小学

公办

中沟路89

颛兴路:华银苑(颛兴路45弄)、华星商场小区(颛兴路50弄)、晶品商场小区(颛兴路100弄)、工商银行小区(颛兴路180弄)、颛溪五村(颛兴路245弄)、颛溪七村(颛兴路358弄)、颛溪八村(颛兴路345弄)、红叶别墅(颛兴路388弄)、日月华庭(颛兴路639弄)、日月华城(颛兴路666弄);颛盛路:莘闵花园(颛盛路35弄)、荣盛苑(颛盛路135弄)、颛溪十村(颛盛路469弄);颛卫路阳光雅苑(颛卫路190弄)等各小区;颛建路各小区;中沟路华丰苑(中沟路400弄)、卫春苑(中沟路51弄)等各小区;繁盛苑(繁安路59弄)、日月华庭三期(颛乐路199弄)、光华路259号、263号、267号、287号、颛桥新村、颛桥南街、颛桥北街、颛桥后东街、颛桥西街、汇通路、磊滨路、集体村

6

25

北桥小学

公办

金阳路355

北桥居委、银桥花园(沪闵路3131弄)、金塔新村(沪闵路2242弄)、金榜家园(沪闵路2282弄)、灯塔村、光明村、中心村(铁路以北)、安乐村(铁路以北)、北桥村、银春小区(灯辉路501弄、555弄、601弄)、万顺苑(放鹤路2323弄)、复地北桥城(都市路399弄)、骏苑(金阳路366弄)、金榜新苑(都市路1800弄、1900弄)、阳光美庭(都市路388弄)、都市富苑(都市路778弄)、翔泰苑(鹤翔路180弄)、万顺水源墅(都市路777弄)。

7

26

曹行小学

公办

老沪闵路2299

曹行村、曹中村、许泾村、民建村、爱国村、双溪村,景虹苑(景联路1083弄)、虹景苑(景联路1085弄)、华唐苑(虹梅南路2288弄)、曹行街道、虹山半岛(虹梅南路2233弄)、月光流域(虹梅南路2233弄)、麒麟苑(金都路1600弄)、双柏路的银泰苑、银河新都、曙建村、银莲花苑、中春三水苑、金丰佳苑、中冶景城、祥生瑞和苑

5

27

景东小学

公办

吴泾镇景东路855

塘湾村、和平村、英武村、幸福村、友爱村、星火村、新建村1----12组(不包含原金红村)、共和村1-13(不包含原吴泾村)、剑川路198弄(枫桦一期)、永德路228弄(枫桦二期)、永德路360弄(虹梅新苑一期)、永德路369弄(虹梅新苑二、三期)、永德路700弄(虹梅景苑)、尚义路459弄、紫晶南园(广南路666弄)、剑川路201弄、嘉怡水岸

5

28

华东师范大学附属紫竹小学

公办

紫凤路198

紫竹半岛业主子女、吴泾镇英武村、幸福村、友爱村、星火村居民子女、华东师范大学教职工子女、紫竹国家高新区高级人才子女。

6

29

浦江一小

公办

闵行区浦江镇立跃路3939

浦江镇陈行社区下设的立民村、东风村、苏民村、勤劳村、建中村、三友村、知新村、友建村、为民村、徐凌村、陈行村、李巷村、郁宋村、跃农村、塘口村、丁连村、近浦村、芦胜村、浦江村、恒星村、叶凌村、陈行街道、景江苑、景舒苑以及杜行社区的丰收村、勤俭村、亭子村、新华村、滨浦新苑

8

30

浦江二小

公办

浦江镇谈中路128

杜行村、跃进村、建东村、联民村、群益村、万里村、康桥村、建岗村、联合村、建新村、胜利村、联胜村、革新村、镇北村、联星村、杜行居委:杜行老街、召楼老街、谈家港镇、闵浦新苑

6

31

浦江三小

公办

闵行区浦江镇三鲁路46810

浦江镇鲁汇(包括鲁汇居民一村、居民二村、居民三村、居民四村、居民五村、望佳一村、望佳二村、红梅苑、新汇绿苑、汇龙花苑、汇南村、光继村、汇中村、汇东村、汇北村、汇红村、新风村、北徐村、先进村、汇西村、永新村、永建村、永胜村、永丰村、正义村)

4

32

浦航小学

公办

浦江镇闵瑞路501

汇颂南苑(浦连路789弄);浦江丽都(浦连路439弄、江航路378弄);金硕河畔(浦连路388弄、江协路51弄);瑞和新苑(江航路60弄、浦涛路399弄、400弄);虹浦新城(浦涛路505弄、510弄);水语人家(浦涛路751弄、768弄);中虹浦江苑(浦涛路75弄,100弄);博雅苑(召楼路2055弄、浦连路150弄);浦江宝邸(召楼路2266弄、江文路330弄);闵浦四村(江文路688弄(本市动迁))欣佳宝邸(闵驰二路58弄、59弄、256弄、257弄);浦润苑( 浦航路718弄);浦江馨都、瑞和华苑、汇秀锦苑、聚缘北庭、聚缘中庭、聚缘南庭

5

33

吴泾小学

公办

龙吴路5530

龙吴路5530弄(吴泾新村居委)、剑川路100弄(双柏新村居委)、龙吴路5511弄(永南新村居委、永北新村居委)、剑川路150弄(永南新村居委、永北新村居委)、剑川路140弄(永南新村居委)、原吴泾村

3

34

吴泾三小

公办

通海路393

剑川路10弄(锦浦公寓)、剑川路50弄(氯碱小区)、通海路360弄、剑川路121弄、剑川路139(锦川公寓)、龙吴路5599弄(新华小区)、广南路333弄(现代苑)、龙吴路5688弄(万科花园小城)、

3

35

闵行小学

公办

新闵路472

浦江路170号、190号,浦江路58弄、新安路,横泾西路,新西街82弄、沪闵路73弄、111弄、123弄、315弄、江川东路863弄、839弄,新闵路422弄、522弄、556弄、481弄(星河景苑),新闵路536号—540号、河东:闵东路,横泾东路,河东路,江川路2411-8号、19-30号、57-76号、84-98号、130号以上,东川路925弄,沧源路770弄、660弄,黄一村(源枫景苑永平南路203弄、东苑佳和园永平南路198弄)、黄二村

6

36

华坪小学

公办

沪闵路15854

兰坪路131弄(高华三里委)、沪闵路158弄(高华一里委)、兰坪路70弄(兰坪一里委)、华坪路69弄、建设路、沪闵路1581015号、紫罗兰花苑(兰坪路13618号) 沪闵路170弄、172弄、174 华坪路9

6

37

鹤北小学

公办

鹤庆路35830

鹤北一街坊(鹤庆路136弄、鹤庆路58弄)、鹤北二街坊(鹤庆路358弄、安宁路26弄、安宁路88弄)、金铭福邸:鹤庆路560

5

38

汽轮小学

公办

闵行宾川路238

兰坪路210号、220号、234号、252号,302弄、352弄,宾川路200弄、233弄、311弄、380弄,江川路296弄,鹤庆路411弄、585弄、金铭福邸:瑞丽路386弄、瑞丽路61

4

39

江川路小学北校区

公办

安宁路495

鹤北新苑(安宁路289弄)、鹤庆苑(安宁路330弄)、欧洲花园(安宁路379弄)、金平小区(金平路337弄、安宁路400弄)、千代名墅(安宁路458弄)、金榜人家(石屏路399弄)、假日景苑丽都城(金平路328)、凤凰城(景谷中路58弄)

8

江川路小学南校区

公办

江川路248114

江川路248弄、兰坪路301弄、兰坪路401弄、江川路241弄(918号、3156号、7783号、99129号)、兰坪路190弄(124号)、华坪路100号、江川路291弄、江川路303弄(119号)

40

闵行福山实验学校

公办

凤庆路300号(安宁路合生城邦内)

(金平路777弄)的南洋瑞都、剑桥府邸、金榜雅苑、金平路555弄和金平路558弄的合生城邦小区、畅馨园、剑桥丽苑、五星村、新闵村、安乐村(铁路以南)、金平路788

6

41

丽江小学

公办

碧江路195156

瑞丽名邸、友好佳苑(江川路680弄)、瑞丽里委、电一里委、电二里委、电四里委、电五里委、友好大队、紫藤新苑(东川路2759)、富仕名邸(碧江路329弄、338弄)、康乐花园、碧江路400弄、东川苑(东川路2815弄、2817弄)、君临六六公寓(碧江路299弄)、鹤庆路641弄、江川路456弄、马桥友好村部分、鹤庆路810

4

42

碧江小学

公办

碧江路495

颛桥镇中心村:虹桥、王家、李家、剑川路队(徐家)、红一里委191121号、22-242572号、125-133138149号、174195号、189号、东川路2718弄(富仕名邸)注:东川路以北、红二里委19173124号、134137号、150152号、135118号、红三里委1351921号、402196号、红旗四里委176弄、502弄、192弄、红五五里委4011103号、2626弄(红旗花苑)、红旗六里委265 1061弄(凤庆路)、206弄(原四中)、红七里委501弄全部、马桥镇友好村:89101112141516171820、中景水岸(瑞丽路768弄)

5

43

昆阳小学

公办

天星路258

昆阳新村、昆阳路:420弄(29-4548-5359-6575-80111-133号)、540弄(1-47-18号)、520弄(1-315-18号)、550弄(1-2号)、560弄(1-18号)、570弄(1-10号)、580弄(1-514-16号)、600弄(1-514-16号)、620弄(4-610-15号)天星路:240弄(1-12号)、241弄(3-6号)、242弄(3-9号)、251弄(1-12号)东川路3353弄(1-5号)金星村、彭渡村、吴会村、同心村、民主村

3

44

交大实小

公办

闵行区德宏路2366

沧源路755弄(北欧丽景、京浦花园、三明花园)、 沧源路655弄(金榜五期)、沧源路880弄、东川路811弄(金榜六期)、东川路865(好地坊)、景谷东路99 (博士欣居)、交大子弟

6

45

世博小学

公办

浦驰路177

世博家园:浦申路633弄、200弄、北江燕路68弄、228弄、338弄、南江燕路69弄、229弄、浦驰路345弄、188弄、235弄、浦晓南路59弄、联航路2015弄、2165弄;浦江华侨城:江桦路200弄、400弄、600弄、199弄、399弄、江柳路200弄、400弄、浦驰路1809弄、1659弄、1335弄、浦锦路1658弄、 江栀路500弄、350弄、浦申路1288弄、浦晓路112弄;浦江颐城:浦泉路251弄、399弄、浦晓路298弄;浦江坤庭:浦秀路1385弄、1386弄;万科翡翠别墅:江桃路556弄、555弄;保利茉莉公馆:浦秀路1535弄、1536弄;一品漫城:浦星公路568弄、芦恒路306弄;智汇园: 联航路1399

5

46

莘松小学

公办

东闸路99

疏影路711134号、758142号、群英路88113号、七莘路765118号、疏影路1188137号、疏影路999148号、中春路5839122号、疏影路838125号、疏影路7891118号、疏影路11111176号(其中7号为甲乙丙丁)、疏影路1020131号、东青园180号、吴家塘1100号、金家湾145号、吉家巷132号、大张130号、褚家塘150号、其他50

4

47

诸翟学校

公办

纪翟路221

原诸翟镇下辖6个行政村、诸新一村、诸新三村、紫薇新村、金丰小区(保乐路121弄、179弄)、美邻苑(保乐路666弄)、紫堤苑(北翟路5088弄)、九方家园(保乐路168弄)、紫薇二村(北翟路5259弄)、西郊庄园(金丰路588弄)、九韵城(繁兴路300弄)、瑞生花园(保乐路258弄)、华新中心村(纪翟路1135弄)、西郊河畔(繁兴路469弄)、紫堤坊(纪翟路99弄)、香港花园(纪翟南路188弄)、林茵湖畔(幸乐路500弄)、红郡(诸新路388弄)、兰乔圣菲(金辉333弄)、北翟路5103

6

48

金汇实验学校

公办

红松路8118

金汇花园一街坊(金汇路618弄),金汇花园三街坊、金汇名人苑、宝虹公寓、先锋公寓(红松路175弄),金汇花园四街坊(金汇路518弄),金汇华光城(红松路588弄),金汇鸿锦苑(虹井路482弄),金汇福邸(虹井路618弄),金坤花园(金汇路515弄),南洋绿都(程家桥路16858支弄),韵动时代(金汇路460弄)、金斯花园(金雨路88)、金俊苑(虹井路3688弄)、程家桥路221

4

49

莘光学校

公办

雅致路18

水清一村(庙泾路280弄、雅致路228弄)、水清二村(水清路298弄)、水清三村(水清路399弄、庙径路52弄)、水清嘉苑(水清路37825支弄)、大唐别墅(水清路500弄)、水清路539弄、水清路759弄、报春一村(报春路817弄)、报春二村(报春路863弄)、报春三村(报春路816弄)、报春四村(报春路862弄)、阳明国际(水清路588弄、山花路65108弄)、绿茵苑(报春路558弄)、绿茵公寓(山花路268弄)、丽华公寓(报春路748弄)、雅致公寓(雅致路31弄)、金霄大厦(碧泉路36弄)、银霄大厦(B座沪闵路6269弄、A座沪闵路6259弄)、众众家园(莘建东路388弄、39912支弄)、新珠苑(莘建东路539弄)、开城新村(莘朱路81弄)、紫欣公寓(碧秀路98弄)、地铁明珠苑(莘建东路198弄、258弄)

4

50

纪王学校

公办

闵行区纪翟路1655

华漕镇红卫村、纪东村、纪王村、纪西村、鹫山村、卫星村、赵家村、银杏新村(纪翟路1625弄)、纪丰苑(纪翟路1558弄)、祥宾新村(纪川路55弄)、纪高苑(纪高路728弄)、纪高苑二期(纪川路198弄)

4

51

强恕学校

公办

闵行区马桥镇北松路2258

马桥镇、马桥村、工农村、联工村、联盟村、联建村、望海村、星星村、俞塘村、旗忠村、三裕村 、元吉小区、元祥小区

5

52

古美学校

公办

莲花路48625

古美一村:莲花路528弄、古美三村:平阳路360弄、古美四村(古美公寓):平阳路300弄、古美五村:顾戴路35弄、古美六村:古美路440弄、古美七村:平阳路50弄、古美八村:莲花路310弄、古美九村(阳光星期八):古美路377弄、莲花路288弄、古美十村:平阳路111弄、75751部队家属院:顾戴路115弄、成亿家园:顾戴路251弄、阳光美景城:平阳路59弄、望族新城:古美路675弄、康健丽都:古美路718弄、古龙一村(古龙苑):顾戴路388弄、宝诚大厦:虹梅路269号、金梅公寓:虹梅路263号、锦隆别墅:古美路58号、上海花园:沪闵路7886弄、7888弄、南方新村:古美西路86弄、莲花公寓:莲花路425弄、325弄、望族新苑:万源路400弄、风荷云墅、顾戴路645弄、金领华庭:古美路350

3

53

康城学校

公办

莘松路958弄瀑布弯道18

康城小区

7

54

莘城学校

公办

普洱路158

四季苑(都市路4633);春申五村(都市路4499弄);莘梓苑(都市路5058弄);塞纳左岸(宝城路500弄);上海莘城(宝城路158弄);名都新城(一期富都路55弄、二期宝城路155弄、三期名都路20弄、四期友情路50弄);柏林春天(一期春申路3355弄、二期都市路4580弄);都市苑(腾冲路180弄);华丽家园(春申路3455弄);莲蒲新苑(名都路58弄);江南苑(莘朱路222弄);凯利大楼(春申路3758弄);中祥哥德堡(珠城路99弄);世纪阳光苑(珠城路99弄);奥塞花园(普洱路88弄);绿水家园(春申路3799100支弄);金铭新水岸(腾冲路50弄);新梅莘苑(珠城路118弄);好世鹿鸣苑(闵城路199弄)春申丽园:春申路379918支弄;都市星城(富都路111);都市星城二期(天河路39)、邻里苑(沪闵路5600);莘东村

7

55

明星学校

公办

黎安路339

水清苑(水清路1000弄)、香树丽舍(水清路999弄)、星丰苑(黎明路155弄)、黎安一村、黎安二村、黎安三村(黎安路380弄)、黎安四村(水清路1100弄)、盛园(秀文路555弄)、圣淘沙(顾戴路2199弄)、银星小区(水清路1550弄)、当代艺墅(顾戴路1801弄)、现代缘墅(水清路1000) (莘庄镇明星村、莘庄镇南马)

5

56

君莲学校

公办

沪光路120

君莲小区A区(都会路3199弄)、君莲小区E区(都会路2799弄)、广润苑(春都路88弄)、君莲新城中城苑(春都路75弄)、爱庐世纪新苑(沪光路39弄)、光辉村农民别墅(沪光路180弄)君莲新城C区(春都路358弄)

5

57

马桥实验小学

公办

银春路1750

夏朵小区、飞碟苑小区、华银坊

6

58

万源城协和双语学校(公办班)

民办(公办班)

平吉路509

万源城

59

鑫都小学

公办

瓶安路1801

天恒名城、仁和花苑、云天绿洲、柳岸人家、鑫峰苑、宝铭苑、航天人才公寓、鑫泽阳光公寓、绿久苑、春辉新村、颛溪十村、群力小洋房、紫磊洋房的32

6

60

浦汇小学

公办

兴顺苑(鲁建路2658号)兴利苑(永高路255257号)星华园(盐铁塘路565 )颂和苑(永颂路455弄)浦欣苑(永高路75弄)和康苑(永颂路299弄)永锦苑(永颂路198 )盛华苑(鲁康路1198弄)丹桂苑(永恩路80弄)玉兰苑(闸航路4398号)丽华苑(盐铁塘路272弄)香樟苑(永杰路363弄)佳兴苑(永跃路782弄)浦芳苑(盐铁塘路176号)宝铭莲浦苑(永杰路577弄)浦晨雅苑(永杰路439弄)景宏苑(永跃路550弄)馨宁家苑(永跃路555弄)

2

61

文来外国语小学

公办

银春路2200

2

备注:招生入学范围的设定将根据当年的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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